(二)从人类与人类的代表之关系来看
[本于信以致于信]的第一个信是怎样的信?第二个信是怎样的信?两个信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?许多解经家用罗马书三章说:因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。所以那些相信会得救的人,这些人因[相信]就得救了--你相信只要[信]就会得救的;对[只要信就会得救]有信心的人就得救了。所以就是信了[因信得救]的道理,这即是由于信以致于信。这是伟大的看见,因为圣经真的是这样讲,但我相信有更深的意义在这伟大的圣经节中。
所以更进一层我们看到人类只有两个代表,在神面前只有两个存在:一是在亚当里面的存在,一是在基督里的存在,如果亚当和基督的生平,怎样生活在神面前代表人的原则上,是一个严格的比较,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。
1、亚当、基督与我们的关系:亚当与我们的关系是因着罪以致有罪(From sin to sin ),耶稣与我们的关系是因着信以致于信。在亚当的生命中,整个的记号就是:背逆的、悔约的、抵挡、背叛、抗拒上帝的;而耶稣基督做人的时候,在神面前所做的代表,彰显出最高的美德就是:顺服。这样,在亚当的背逆中间,所有的人都成了背逆之子;在基督的顺服之中,我们都成了顺命之子。
在背逆之中所要彰显的就是[不信],在顺命中所要彰显的就是[信]。什么叫做灵性、顺从、奉献?只有一件事,那就是把人的自由归在神的主权之下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教会不喜欢用这些重要的名称,而喜欢用[摆出来],因此有些人就摇摇摆摆的走出来。
当所有的文化、宗教尚未产生最后的结论而绝对化之前,人都在探索之中运用了自由。当他们用绝对化的过程,把这些结论定下来的时候,他们就在结论中扼杀了自由,也杀害了神的自由。有一次有所大学请我讲道,题目是[自由],我说这很难讲,因为不能给自由下定义,一下定义就是死了,自由所以是自由,因为它是自由的。自由若有定义,就在定义中不自由。虽然人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用了自由,而在探讨过程中把非绝对化的东西绝对化后,又作了结论,这就扼杀了人的自由与神的自由。然而神绝对不在人的限制之下。
当一个人对主说:主啊,我顺服你,我愿意回到你面前。这个人就进到基督对父的顺服状态中。所以在希伯来书第五、八、九、十章,一连下去都提到一个真理:耶稣虽然是儿子,在世上以儿子的身份而不是受造的身份成为人的代表时,祂还是不能例外,藉着苦难学习顺从,以致于完全,那些重要的定律,没有例外。藉着苦难学习顺从,使得人由中性的善进到被肯定的完全里面--这是神的道路,不能讨价还价,有所妥协的。这条义的道路,使藉着基督的顺从,成了那些凡顺从祂的人,永远得救的根源。
因信称义--是因为顺从的缘故,在基督的顺从里,领受了神藉着基督给人的义。基督的义,成了我的义,而我对上帝的顺从,透过基督对上帝的顺从,在基督的顺从里,神接纳我的顺从。这样,因信称义的人,在基督里领受了神在祂里面向我彰显的义。
